员工手册

小十条规章制度守则完整版范本包括哪些内容考核管理,奖罚制度以下仅供参考:

一、为加强维护工作秩序,提高工作效率。
二、员工遵守纪律,按时上下班,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。
三、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,周日为休息日。各部门自行安排,因工作须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,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,报分管 批准后执行。节日值班由统一安排。
四、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(含1天),由部门负责人批准;3天以内的(含3天),由副总经理批准;3天以上的,报总经理批准。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。
五、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,过30分钟者,按旷工半天论处;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,按早退论处。
六、1个月内迟到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,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;累计达10次以上者,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。

员工
七、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,扣发当月基本工资、效益工资和奖金,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;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,6天以下者,扣发当月基本工资、效益工资和奖金, 个月起留用察看,发放基本工资;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(含6天),予以辞退。
八、工作时间禁止打牌、下棋、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九、参加组织的会议、培训、学习、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,如有事请假的,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。
十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、婚假、产育假、结育手术假时,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,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。
十一、经总经理或分管 批准,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;夜间加班或值班的,每个补助10元;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。未经批准,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,如有空岗者,视为旷工。
十二、员工的考勤情况,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、检查,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,认真负责。如有弄虚作假、包痹袒护迟到、早退、旷工员工的,一经查实,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。